调解中,三官一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乡解化纠纷为顺利化解双方矛盾,镇入入户为村民化解纠纷,户调通过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三官一律达成协议。进乡解化纠纷
原告张某与被告曹某系姻亲关系,承办法官与驻乡法官分析案情后 ,决定组织第二次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展 。不同意调解。解决老百姓麻烦事。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法官根据当事人态度,先后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因种植佛手柑补偿款产生分歧 。
承办法官通过前期走访涉案土地周围村民,组织双方调解。现有证据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曹某则态度强硬,
此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石棉县法院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的一个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