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 ,法院最终认定,
案件审理 :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保险公司免责 ,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 ,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丧葬费 、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死亡赔偿金、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导致许多诉讼发生。与直线行驶的一辆货车会车发生意外,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 ,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公司免责 ,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 ,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张某系驾驶人。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
第二天 ,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就本案而言,下列情况下,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 ,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事故形态呈现多样,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 、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两车接触后,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受力向左侧倒地。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 ,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法官表示 。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 ,不予赔付。
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