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
首先 ,
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引发的纠纷较多。
案情 :
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
2015年5月 ,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
法院:
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
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 。较少签订书面协议,因为没有书面协议 ,但根据物权法规定 ,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经依法登记 ,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不具有物权效力。
其次 ,基于感情信任 ,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 ,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 ,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