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赔偿
事发后,赔偿施某受到的案释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施某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因模板断裂 ,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施某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施某到名山一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 。
名山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
该案的成功化解 ,联系了该建筑公司进行释法说理 ,缓和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矛盾,2020年8月23日15时许,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 。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10万元赔偿款,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 ,认定为工伤 。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名山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中 ,2021年8月4日,导致其从2米高的模板上掉落受伤,施某在该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