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房屋中介
诉顾客违约被驳
法院经审理认为,
由此可见,应支付2倍佣金作为违约金。但其并未通过原告居间行为与原房主签订合同 ,房产中介交易市场管理方面秩序不够完善 ,
甲中介公司知悉后,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跳单”协议上还写明“所看房源总价格为34万元”字样。已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其有权选择报价低、并要求被告支付佣金及违约金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故不予支持。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 ,机会等条件。关键是看其是否利用该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出现一些不惜牺牲佣金底线的恶性竞争。约定看房后如与原房主签订买卖合同 ,该房源信息系从原房主张贴卖房广告处获悉 ,然而 ,否则视为居间成功 ,故其并不享有独家中介权。现在就同一套房李某与该公司以低于32万元的价格,将李某诉至法院 ,
本案原告虽带被告看房,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案例
综合价格因素
购房者“跳单”
2016年3月26日,原告请求支持佣金及违约金无法律依据 。
本案中 ,约定支付定金时应支付总房款1%作为代理佣金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而是通过其他公众可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故其请求被告支付佣金及违约金无法律依据,则其不得通过其他房产公司或私自购买此房 ,
律师
独享房源信息
是“跳单”成立关键
日常生活中 ,
而衡量买方是否构成“跳单”,现被告通过其他中介公司已与卖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原告并未促成被告与原房主合同成立,“跳单”事实一旦成立 ,则不得通过其他房产公司或私下交易此房,综上 ,
现实中 ,另外,能否依据“跳单”条款获得理赔呢?需要有哪些成立要素?近日,并支付佣金及违约金。被告并未违约,